勞榮枝案一審宣判,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勞榮枝當庭表示不服,提起上訴。9月11日,南都記者從“央視頻”公布的此前該案庭審情況中了解到,勞榮枝曾自稱,“我走到哪里別人都覺得我是知性美”。
南都此前報道,2020年12月21日,該案在南昌中院一審開庭,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勞榮枝與法子英(另案處理)系情侶關系。1996年至1999年間,二人共謀且分工明確,由勞榮枝在娛樂場所做陪侍小姐(俗稱“坐臺”)物色有錢人為作案對象,分別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溫州市、江蘇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實施搶劫、綁架及故意殺人犯罪。案發后,勞榮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潛逃。2019年11月28日,勞榮枝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據“央視頻”9月10日披露當時的庭審情況顯示,根據檢察機關掌握的證據,1996年6月,勞榮枝與其男友法子英來到江西省南昌市租住,勞榮之化名“陳佳”在南昌市某夜總會做陪侍小姐,并物色到商人熊某為作案對象。
同年7月28日中午,勞榮枝打電話將熊某誘騙至其租住處,事先躲藏在室內的法子英持刀出現并威脅熊某。勞榮枝和法子英共同將熊某手腳捆綁,從熊某身上搶走金項鏈、手表及家房門鑰匙等財物,并威逼其說出家庭住址。期間法子英將熊某勒死并分尸,將尸塊分裝入兩個蛇皮袋、兩個牛筋包中。
當時二人在南昌租住房屋的房東證言稱,“她(勞榮枝)是和一個男的一起來的,那個男的30多歲,身高1米75左右,這兩個人看上去像夫妻,我可以打電話找他們。我只記得那個男的跟我說過,他老婆是坐臺小姐。”
證人丁某1996年8月6日證言,“照片上的人我只是在夜總會見過,我認為她是外地人,身高1米65以上,人像比較風流,眼光比較高,看到出手較大的人,她會主動上,喜歡與有錢的人來往。”
勞榮枝和法子英。
對此,勞榮枝辯稱,法子英不可能告訴租房的人她就是坐臺女。“法子英不會這樣去侮辱我的,為什么他們直接就說我就是坐臺女呢,從哪里看得出來?我走到哪里別人都覺得我是知性美。”
采寫:南都記者 馬銘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