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890 證券簡稱:春秋電子 公告編號:2021-075
債券代碼:113577 債券簡稱:春秋轉債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得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得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蘇州春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在昆山市張浦鎮益德路988號公司會議室舉行了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以下簡稱“會議”)。會議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6日以書面方式向全體董事發出。本次會議采用現場與通訊相結合得方式召開。會議由公司董事長薛革文先生召集和主持,應到董事7人,實到7人。本次會議得召集、召開以及參與表決董事人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得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了如下議案:
1、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名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得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任期即將屆滿,應進行換屆選舉,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經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資格審查,公司董事會現提名薛革文先生、陸秋萍女士、熊先軍先生、薛晨輝先生、沈曉華女士、王亞先生、錢軍輝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其中沈曉華女士、王亞先生、錢軍輝先生為獨立董事候選人,沈曉華女士為會計可以人士得獨立董事候選人。
以上董事候選人簡歷詳見附件。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特別sse)。
獨立董事周麗娟女士、胡瞻先生、黃建兵先生就上述提名董事候選人事項發表了同意得獨立意見。
以上董事候選人將提交公司2021年第壹次臨時股東大會進行表決,采取累積投票制選舉產生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其中,獨立董事候選人得任職資格和獨立性尚需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備案審核無異議后,股東大會方可進行表決。
2、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得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根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規定,公司有3名激勵對象因離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得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鎖,此部分股票共計108,560股。公司擬對上述部分尚未解鎖得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
獨立董事對上述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得事項發表了同意得獨立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華夏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特別sse)得《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得公告》(公告編號:2021-077),供投資者查閱。
3、審議通過了《關于擬修訂〈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等事項得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8月23日,公司可轉債共計轉股440,997股,公司總股本由389,866,393股增加至390,307,390股。
經華夏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1]1362號《關于核準蘇州春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得批復》核準,本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48,841,519股,上述股份已于2021年8月24日在華夏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完畢股份登記托管手續,公司總股本由390,307,390股增加至439,148,909股。
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可轉債共計轉股20,643股,公司總股本由439,148,909股增加至439,169,552股。
根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規定,公司有3名激勵對象因離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得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鎖,此部分股票共計108,560股。公司擬對上述部分尚未解鎖得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總股本由439,169,552股變更為439,060,992股。
針對以上變動情況,現擬對《公司章程》部分條款進行修訂,并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辦理相應得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事項。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華夏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特別sse)得《關于擬修訂<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等事項得公告》(公告編號:2021-079),供投資者查閱。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4、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請召開2021年第壹次臨時股東大會得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華夏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特別sse)得《關于召開2021年年第壹次臨時股東大會得通知》(公告編號:2021-080),供投資者查閱。
特此公告。
蘇州春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簡歷
非獨立董事候選人
薛革文:男,1969年7月出生,華夏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擁有香港居民身份證),初中學歷。1988年1月至1992年1月就職于寧海中農信汽車部件廠,任模具部職員;1992年4月至1998年12月就職于寧海久林模具廠,任廠長;1998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上海威虹模塑制造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2008年5月至2011年11月任昆山市因特電子有限公司總經理;2011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蘇州春秋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2015年12月至今任蘇州春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熊先軍:男,1980年1月出生,華夏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中專學歷。2000年6月至2003年3月就職于東莞黃江精密科技,任成型部技術員;2003年3月至2005年10月就職于江蘇吳江嘉達電子科技,任成型部課長;2005年11月至2008年7月就職于上海達鑫電子科技,任成型部副理;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就職于昆山市因特電子有限公司,任制造部廠長;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就職于蘇州春秋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任制造部廠長;2013年7月至今任合肥經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15年12月至今任蘇州春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陸秋萍:女,1968年9月出生,華夏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大學專科學歷。1986年11月至1992年2月就職于昆山市晶體管廠,任制造車間統計;1992年3月至1998年12月就職于昆山市康華物資供銷公司,任財務課課長;1999年2月至2003年2月就職于波力食品(昆山)有限公司,任財務部主辦會計;2003年3月至2008年2月就職于淳華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任財務部經理;2008年3月至2009年12月就職于蘇州統碩科技有限公司,任財務部資深主任;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就職于昆山市因特電子有限公司,任財務部經理;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蘇州春秋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財務總監;2015年12月至今任蘇州春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財務總監。
薛晨輝:男,1987年11月出生,華夏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學歷。2009年9月至2012年3月就職于昆山因特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任財務部資金專員;2012年9月至2021年9月就職于合肥經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任財務部副經理;2021年10月至今就職于合肥經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任財務部經理。
獨立董事候選人
沈曉華:女,1970年9月出生,華夏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華夏注冊會計師。1993年6月至1999年12月就職于昆山市會計師事務所,任部門主任;2000年1月至今在昆山公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擔任監事。
王亞:男,1982年12月出生,華夏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執業律師。2005年8月至2014年4月就職于江蘇某地公安局;2014年5月至今先后任江蘇漫修(蘇州)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律師,江蘇漫修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錢軍輝:男,1976年6月出生,華夏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博士學歷。2007年7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
證券代碼:603890 證券簡稱:春秋電子 公告編號:2021-079
債券代碼:113577 債券簡稱:春秋轉債
蘇州春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擬修訂《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
登記等事項得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得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蘇州春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擬修訂〈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等事項得議案》,對《公司章程》部分條款做相應修改,并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辦理相應得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事項。具體情況如下:
針對以上變動情況,《公司章程》具體修改情況如下:
除上述條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內容不變,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辦理相應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證券代碼:603890 證券簡稱:春秋電子 公告編號:2021-076
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得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蘇州春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在昆山市張浦鎮益德路988號公司會議室召開了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會議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6日以書面方式向全體監事發出。本次會議采用現場會議方式召開。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鄭個珺女士召集和主持,應到監事3人,實到3人。本次會議得召集、召開以及參與表決監事人數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得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名公司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得議案》。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公司第二屆監事會及監事任期即將屆滿,需換屆選舉。
根據《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由3名監事組成,其中非職工代表監事2名由公司股東大會選舉產生,職工代表監事1名由公司職工大會選舉產生。
監事會擬提名楊超女士、龍燕先生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簡介詳見附件),如以上監事候選人經股東大會選舉通過,將與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得職工代表監事組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
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任期自公司股東大會選舉通過之日起三年。
以上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選舉表決。
經審核,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有3名激勵對象(其中1名激勵對象為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其余2名激勵對象為預留部分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已離職,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根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得相關規定,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得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注銷。公司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數量和回購價格事項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激勵計劃》等有關規定,程序合法合規,不會對公司經營業績產生實質性影響,也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得積極性和穩定性。因此,公司監事會一致同意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相關事項。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備查文件
1、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
2、監事會關于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得審核意見。
特此公告。
蘇州春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公司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簡歷
楊超:女,1985年6月出生,華夏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大學專科學歷。2007年5月至2008年12月就職于上海達鑫電子,任專案管理部PM;2009年4月至2010年6月就職于昆山因特電子,任業務工程部PM/成本專員;2010年7月至2011年8月就職于昆山東申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任業務一職;2011年9月至2013年3月就職于昆山詠聯電子塑膠有限公司,任稽核室成本專員;2013年4月至今任蘇州春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室負責人。
龍燕:男,1980年9月出生,華夏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中專學歷。2000年2月至2005年11月就職于昆山源進塑膠電子有限公司,任設計部課長;2005年12月至2010年12月就職于上海崴泓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任設計部主管;2011年1月至2011年7月就職于昆山市因特電子有限公司,任設計部經理;2011年8月至今就職于蘇州春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塑模設計部總監。
證券代碼:603890 證券簡稱:春秋電子 公告編號:2021-077
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得公告
蘇州春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得議案》,根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規定,公司有3名激勵對象(其中1名激勵對象為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其余2名激勵對象為預留部分激勵對象)因離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得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鎖,此部分股票共計108,560股。公司擬對上述部分尚未解鎖得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具體情況如下:
一、已履行得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1、2019年5月28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得議案》、《關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得議案》、《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得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次激勵計劃”)得相關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擬授予激勵對象750萬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144名激勵對象共計637.5萬股;預留部分112.5萬股,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激勵計劃一年內確定激勵對象。
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披露了《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編號:2019-032)。
2、2019年5月28日,公司召開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得議案》、《關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得議案》、《關于核實蘇州春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得議案》。
3、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6月6日,公司對本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得姓名和職務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沒有任何組織或個人對擬激勵對象名單提出異議。2019年6月6日,公司監事會發表了《關于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公告編號:2019-037)。
4、2019年6月13日,公司召開2019年第壹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得議案》、《關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得議案》、《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得議案》、《關于核實蘇州春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得議案》,并披露了《關于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得自查報告》(公告編號:2019-039)。
5、2019年7月22日,公司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數量得議案》、《關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得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得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
根據2019年第壹次臨時股東大會得授權,第二屆董事會以2019年7月22日為授予日,將首次授予權益得激勵對象人數由原144人調整為10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得數量由原6,375,000股調整為5,465,000股,授予價格為4.96元/股,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得首次授予。
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披露了《關于調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及數量得公告》(公告編號:2019-043)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權益授予公告》(公告編號:2019-044)。
6、華夏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完成了對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得登記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證券變更登記證明》。公司于2019年8月7日披露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結果公告》(公告編號:2019-047)。
7、2020年6月10日,公司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數量得議案》、《關于向股權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得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本次授予預留限制性股票得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關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得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公告編號:2020-048)。
根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原預留部分股份為1,125,000股,由于公司實施了2019年利潤分配和資本公積轉增股份,以公司總股本273,985,000為基數,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20元(含稅),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4股,共計派發現金紅利54,797,000元,轉增109,594,000股,本次分配后總股本為383,579,000股。根據《激勵計劃》,若在本激勵計劃公告當日至激勵對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記期間,公司有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或縮股、配股等事項,應對尚未解除限售得限制性股票數量進行相應調整,如發生增發新股情形,公司不調整限制性股票數量。經調整,預留限制性股票數量由1,125,000股調整為1,575,000股。
根據2019年第壹次臨時股東大會得授權,第二屆董事會以2020年6月10日為授予日,向32名激勵對象授予了預留部分得1,575,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為7.61元/股。
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披露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得公告》(公告編號:2020-049)。
8、華夏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完成了對本次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得登記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證券變更登記證明》。公司于2020年7月4日披露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結果公告》(公告編號:2020-057)。
9、2020年7月21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壹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得議案》、《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得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發表了核查意見。
因公司有8名激勵對象因離職不再符合激勵條件,根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規定,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得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鎖,由公司回購注銷。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披露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得公告》(公告編號:2020-060)和《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債權人得公告》(公告編號:2020-061)。
10、2020年7月21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與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壹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得議案》,確認《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壹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條件得激勵對象共計95人,本次可解除限售得限制性股票得數量共計為2,400,090股,約占公司當時股本總額得0.62%。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得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壹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事項進行了核查并發表了意見,律師出具了相應得法律意見。
11、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得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得獨立意見,監事會發表了核查意見。
公司有3名激勵對象因離職不再符合激勵條件,根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規定,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得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鎖,由公司回購注銷。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披露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得公告》(公告編號:2021-026)和《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債權人得公告》(公告編號:2021-027)。
12、2021年8月4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預留部分第壹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條件成就暨上市得議案》,確認公司實施得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預留部分第壹期得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條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條件得激勵對象共計124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94人,預留部分30人),可解除限售得限制性股票得數量共計為3,153,350股,約占公司當時股本總額得0.81%。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得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預留部分第壹期得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條件成就和股份上市事項進行了核查并發表了同意得意見,律師出具了相應得法律意見。
13、2021年11月23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得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得獨立意見,監事會發表了核查意見。
公司有3名激勵對象因離職不再符合激勵條件,根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規定,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得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鎖,由公司回購注銷。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披露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得公告》(公告編號:2021-077)和《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債權人得公告》(公告編號:2021-078)。
二、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得原因、數量及價格
(一)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得原因
根據《激勵計劃》得規定:激勵對象辭職、因個人原因被解除勞動關系得:在情況發生之日,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得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注銷。因公司3名激勵對象已離職,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故公司決定對其持有得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得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購注銷。
(二)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得回購數量及回購價格得調整說明
1、限制性股票回購數量及回購價格調整事由及依據
根據《激勵計劃》相關規定,激勵對象獲授得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記后,若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配股或縮股、派息或增發等事項,公司應對尚未解除限售得限制性股票得回購數量及回購價格進行相應得調整。
2020年5月12日,公司召開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19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預案得議案》,確定以權益分派實施公告確定得股權登記日得公司總股本273,985,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人民幣2.00元(含稅),向全體股東每10股以資本公積轉增4股。該權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5月29日實施完畢。
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開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得議案》,本次利潤分配蕞終以方案實施前得公司總股本390,306,562股為基數,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20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78,061,312.40元(含稅),該現金紅利發放日為2021年6月10日。
鑒于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實施完畢,根據《激勵計劃》相關規定,公司對首次授予得限制性股票回購數量及回購價格進行相應調整。
2、限制性股票回購數量得調整
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
Q=Q0×(1+n)其中:Q0為調整前得限制性股票數量;n為每股得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得比率(即每股股票經轉增、送股或拆細后增加得股票數量);Q為調整后得限制性股票數量。 調整前首次授予離職得1位激勵對象獲授尚未解鎖得限制性股票數量為20,400股,根據上述調整方法計算,調整后得限制性股票回購數量Q=20,400×(1+0.4)=28,560股。
其余2名離職得激勵對象為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不涉及回購價格及數量得調整,回購價格為授予價格7.61元/股,回購數量80,000股。
3、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得調整
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
P=P0÷(1+n)其中:P為調整后得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P0為調整前得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n為每股公積金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得比率(即每股股票經轉增、送股或股票拆細后增加得股票數量)。
調整前得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得回購價格P0為4.96元/股,根據上述調整方法計算,則調整后得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得回購價格為3.5429元/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數量、價格及資金
本次回購注銷得限制性股票數量為108,560股,回購資金總額為人民幣709,984.00元,全部以公司自有資金支付。
根據公司2019年第壹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得《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得議案》,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相關事項已授權公司董事會全權辦理,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公司后續將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本次回購注銷涉及得股份注銷登記、減少注冊資本等工作,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本次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股本結構得變動情況
根據公司在華夏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詢到得截至2021年11月22日得股本數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總股本將變更為439,060,624股。股本結構變動如下:
單位:股
注:以上股本結構變動情況以回購注銷事項完成后華夏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得股本結構表為準。
四、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對公司得影響
本次回購注銷部分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得限制性股票事項不會對公司得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也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得勤勉盡職。公司管理團隊將繼續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盡力為股東創造價值。
五、獨立董事意見
鑒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有3名激勵對象(其中1名激勵對象為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其余2名激勵對象為預留部分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已不符合公司激勵計劃中有關激勵對象得規定,故公司決定回購注銷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得限制性股票。因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實施完畢,公司董事會對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得回購數量及回購價格進行了相應調整,調整方法和調整程序合法有效。
綜上,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數量和回購價格事項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激勵計劃》等有關規定,不會對公司得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得情形。因此,公司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項。 六、監事會意見
經審核,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有3名激勵對象(其中1名激勵對象為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其余2名激勵對象為預留部分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已離職,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根據《激勵計劃》得相關規定,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得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注銷。公司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數量和回購價格事項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激勵計劃》等有關規定,程序合法合規,不會對公司經營業績產生實質性影響,也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得積極性和穩定性。因此,公司監事會一致同意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相關事項。 七、法律意見書結論意見
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截至本法律意見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購注銷事宜履行了現階段必要得批準與授權,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勵計劃》得有關規定;本次回購注銷得原因、回購得數量、價格及資金均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激勵計劃》得有關規定,該等回購注銷已履行現階段必要得法律程序。尚待公司按照《公司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回購注銷手續及減資得工商變更手續,并按照信息披露得相關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證券代碼:603890 證券簡稱:春秋電子 公告編號:2021-078
債券代碼:113577 債券簡稱:春秋轉債
蘇州春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債權人得公告
一、通知債權人得原因
蘇州春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得議案》。鑒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得激勵對象中有3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蘇州春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相關規定,公司決定對上述3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得108,56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購注銷。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得《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得公告》(公告編號:2021-077)。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完成后,將導致公司總股本減少108,560股,注冊資本相應減少108,560.00元。
二、需債權人知曉得相關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得規定,公司特此通知債權人,債權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內,有權憑有效債權文件及相關憑證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債權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行使上述權利得,不會因此影響其債權得有效性,相關債務將由公司根據原債權文件得約定繼續履行。債權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行使上述權利得,本次回購注銷將按法定程序繼續實施。公司債權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得,應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得有關規定向公司提出書面要求,并隨附有關證明文件。
債權申報所需材料包括: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得合同、協議及其他憑證得原件及復印件。債權人為法人得,需同時攜帶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委托他人申報得,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得原件及復印件。債權人為自然人得,需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得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申報得,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得原件及復印件。
債權人可采取現場、郵寄、傳真等方式進行申報,債權申報聯系方式如下:
(1)申報地址:昆山市張浦鎮益德路988號 公司證券部
(2)申報時間:自2021年11月24日起45天內。以郵寄方式申報得,申報日以寄出郵戳日為準;以傳真方式申報得,請注明“申報債權”字樣。
(3)聯系人:呂璐、潘曉杰
(4)聯系電話:0512-57445099
(5)傳真號碼:0512-57293992
證券代碼:603890 證券簡稱:春秋電子 公告編號:2021-080
召開2021年第壹次臨時股東大會得通知
重要內容提示:
●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21年12月9日
●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得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 召開會議得基本情況
(一) 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
2021年第壹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 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所采用得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得方式
(四) 現場會議召開得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地點:江蘇省昆山市張浦鎮益德路988號公司會議室
(五) 網絡投票得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至2021年12月9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得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得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得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得9:15-15:00。
(六) 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賬戶和滬股通投資者得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相關賬戶以及滬股通投資者得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 涉及公開征集股東投票權
不涉及
二、 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1、 各議案已披露得時間和披露
有關上述議案得審議情況,請參見2021年11月24日刊載于《華夏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網址:特別sse)得《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1-075)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1-076)。
2、 特別決議議案:1
3、 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得議案:2.01-4.02
4、 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得議案:無
應回避表決得關聯股東名稱:無
5、 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得議案:無
三、 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 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得,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得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進行投票。首次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得,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二) 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如果其擁有多個股東賬戶,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得任一股東賬戶參加網絡投票。投票后,視為其全部股東賬戶下得相同類別普通股或相同品種優先股均已分別投出同一意見得表決票。
(三) 股東所投選舉票數超過其擁有得選舉票數得,或者在差額選舉中投票超過應選人數得,其對該項議案所投得選舉票視為無效投票。
(四) 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進行表決得,以第壹次投票結果為準。
(五) 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得投票方式,詳見附件2
四、 會議出席對象
(一) 股權登記日收市后在華夏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得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二) 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 公司聘請得律師。
(四) 其他人員。
五、 會議登記方法
(一)參會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登記或報到時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個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得,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得有效證件或證明;委托他人出席會議得,代理人應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股東授權委托書。
2、法人股東應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東委托得代理人出席會議。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得,應出示本人身份證、能證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得有效證明;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得,代理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法人股東出具得書面授權委托書。
(三)登記地點:公司會議室(江蘇省昆山市張浦鎮益德路988號)
(四)股東可采用傳真或信函得方式進行登記(需提供有關證件復印件),傳真或信函以登記時間內公司收到為準,并請在傳真或信函上注明聯系電話。
六、 其他事項
(一)本次會議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費用自理。
(二)聯系人:呂璐、潘曉杰
電話:0512-57445099
傳真:0512-57293992
附件1:授權委托書
附件2:采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得投票方式說明
附件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蘇州春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9日召開得貴公司2021年第壹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普通股數:
委托人持優先股數:
委托人股東帳戶號:
委托人簽名(蓋章): 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 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備注:
委托人應在委托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并打“√”,對于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具體指示得,受托人有權按自己得意愿進行表決。
附件2采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得投票方式說明
一、股東大會董事候選人選舉、獨立董事候選人選舉、監事會候選人選舉作為議案組分別進行編號。投資者應針對各議案組下每位候選人進行投票。
二、申報股數代表選舉票數。對于每個議案組,股東每持有一股即擁有與該議案組下應選董事或監事人數相等得投票總數。如某股東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該次股東大會應選董事10名,董事候選人有12名,則該股東對于董事會選舉議案組,擁有1000股得選舉票數。
三、股東應以每個議案組得選舉票數為限進行投票。股東根據自己得意愿進行投票,既可以把選舉票數集中投給某一候選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組合投給不同得候選人。投票結束后,對每一項議案分別累積計算得票數。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采用累積投票制對進行董事會、監事會改選,應選董事5名,董事候選人有6名;應選獨立董事2名,獨立董事候選人有3名;應選監事2名,監事候選人有3名。需投票表決得事項如下:
某投資者在股權登記日收盤時持有該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積投票制,他(她)在議案4.00“關于選舉董事得議案”就有500票得表決權,在議案5.00“關于選舉獨立董事得議案”有200票得表決權,在議案6.00“關于選舉監事得議案”有200票得表決權。
該投資者可以以500票為限,對議案4.00按自己得意愿表決。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給某一位候選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組合分散投給任意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