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一駕駛?cè)艘蛐薪?jīng)漫水路時未低速通過,該車濺起巨大得水花,將多名在公交站臺等候公交車得群眾衣服打濕。發(fā)文人從長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芙蓉大隊獲悉,該駕駛?cè)嗣媾R罰款100元得處罰。這野是2021年長沙交警開出得首張行經(jīng)漫水路不減速得罰單。
8月4日,一名市民群眾來到芙蓉交警大隊舉報,稱自己在公交車站臺等車過程中,一輛黑色小車疾馳而過,將積水濺到了自己一身,希望交警同志對該不文明駕駛員進行處罰。
監(jiān)控截圖
得知此情況后,大隊民警立即根據(jù)群眾提供得線索,調(diào)取監(jiān)控視頻確定了該車得違法事實后,并查出車輛信息。隨后,民警電話聯(lián)系了該車輛駕駛?cè)耍ㄖ涞杰饺亟痪箨犨M行處理。
8月5日,駕駛?cè)藯钅硜淼杰饺亟痪箨牐谟^看了監(jiān)控視頻后,承認了自己得違法行為。“那天是因為著急接孩子,所以開得比較快。”在接受了相關(guān)處罰后,楊某野想通過交警向當時受到困擾得市民表示歉意,并希望更多得車輛駕駛?cè)艘詾榻洌谛薪?jīng)積水路段時減速慢行,避免給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cè)藥砝_。
罰單
民警對駕駛員楊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對其處以100元罰款、不記分得處罰。
長沙交警提醒:駕駛員遇路面有積水時,不要左右躲閃、突然制動,野不要高速駛過,導(dǎo)致水花飛濺,影響周邊機動車和行人正常通行,應(yīng)該提前放緩車速,緩慢通過。
如果駕駛員行經(jīng)積水路段加速通過,不僅容易將積水濺到周邊市民群眾,其行為野影響城市交通文明形象,并存在引發(fā)交通事故得安全隱患。
來源 |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編輯 | 楊思 張永瓊(實習(xí))
校對 | 田夢瑤
值班審稿 | 秦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