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和老公處對象的時候我爸爸媽媽是反對我們在一起的,原因是因為打聽到我老公是家里的老三,上面有幾個姐姐,肯定是父母溺愛的,不會心疼人。對于80年代生了幾個女兒后才生到的兒子,無疑是父母蕞疼愛的。公婆是個農村人,重男輕女的思想是普遍存在的。
我老公小的時候,農忙的時候全家都去田里干活,就他在家里玩彈珠。兩個姐姐從小被父母灌輸了弟弟還小,做什么都要幫著弟弟、讓著弟弟的思想,所以家里大事小事只要家里有啥事,公婆就是找女兒。
不知道他們是在害自己的兒子,還是在愛兒子?自從我嫁回來,是她父母在當家,我們什么都不用管。家里種了田,稻谷、蔬菜不用怎么買,婆婆會買葷菜。我老公從來不管家里的一切。 我們只要養自己的孩子。
可惜公公身體不適去世后,婆婆腳又不知道為何腳痛,還走路一瘸一拐,再也不能干家里的重活,一下子家里的重擔落到了我們的頭上,我不緊要養自己的孩子,還要照顧這個家。
我每天要接送孩子,還要上班,早上要起來給孩子做早餐,買菜。下班回來要做飯要輔導孩子做作業。我的老公還是以前那樣十指不沾陽春水。家里的一切都不管,我感覺我繼承了公婆的使命一樣,我很累,我知道做這些本來就是我的責任,但是我想說我也是個還沒長大的孩子,我也希望有個人疼,有個人愛,有個人替我分擔。但是他習慣了別人替他做好一切。但是我連個訴說的地方都沒有,我想發泄卻連一個發泄的地方都找不到。其實不是找不到,而是不能發,怕熟人看到笑話,怕父母看到擔心。自己選擇的路,難到真的要自己跪著走下去嗎?
我累了,我后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