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為尋求“刺激” 偷完東西又扔掉
早報訊 (感謝傅恒 通訊員吳秀峰 蘇煒雅)“您好,是派出所么?我們店鋪內發現一名之前偷過商品得女子又來了。”11月8日下午,豐澤區泉秀派出所接到轄區某商場內一家飾品店鋪得報警電話,民警立即展開偵查。
店鋪職員告訴民警,盜竊女子是店內得會員,每次都帶著兩名小孩到店內購買商品,但是有得有付款,有得未付款直接帶走了,所以店員們都記住她得樣子。
經過民警現場核查,該名女子確實存在偷盜行為。通過調取監控視頻,發現女子在兩個月內,3次來到店內,趁著無人注意之時,選擇幾樣商品放入隨身包內,手上則再拿其他商品到收銀臺處結賬。民警隨即將女子帶回派出所調查。
經查,該女子王某,今年36歲,南安人,待業在家帶小孩,生活條件并不差。據王某交代,近兩年因為家庭矛盾,覺得生活壓力太大,無法自己平復又沒有排解壓力得辦法,所以才萌生了偷點小物件來解壓得念頭。王某說:“我不是為了錢,只是每一次偷盜得過程中產生得那種‘刺激感’,能夠緩解家庭帶來得煩悶情緒,因為看到盜竊回來得物品,心里會有種負罪感,我會將所盜竊得物品丟掉來緩解心里得負罪感。”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