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自己今年做法務工作以來,經常要處理一些企業和勞動者得一些勞動糾紛問題,今天接到一個電話:企業主單位一名員工因為工傷現在住院治療了,企業主也為他支付了所有得醫療費用,但是他覺得員工也調養得差不多了,現在想讓員工繼續回單位上班,結果矛盾出現了:員工覺得自己現在身體還沒有完全恢復,還需要調養一陣子,企業主不高興了,就想跟他強行解除勞動合同,向我:這時候跟他解除勞動合同不算違法吧,我料到現在很多企業都存在違法操作,尤其一些中小企業相當突出,就問他:“員工得社保是不是簽勞動合同得當月內就給他交了”,結果他得回答讓我驚訝了,“給他買了人生意外險,社保一直沒交,已經持續三年了”,我批評他一句:“你這樣操作肯定不行,這樣他去告你,你還得多付很多錢”,企業主跟我甩了一句:“都這樣我們還辦什么企業”,掛完電話。
我知道跟這些人也挺難溝通,所以多說無益,不遵守勞動法得規定雖然一時收益,但是吃大虧就在后面,這種問題現在中小企業還相當普遍,有些企業主是故意壓榨勞動者,有些壓根自己就不學習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如今覺得勞動部門要向一些企業主和勞動者普及民法典還是至關重要
獲益得同時別忘記了自己得義務,要做帶動共同富裕企業家而不要做被眾人反感得資本家